2011年9月1日上午,我院法律系主任王金堂教授應邀出席了青島市政府法制辦主持召開的《青島市建設工程材料管理條例》(征求意見稿)》立法座談會。出席座談會的有部分人大代表、政協(xié)委員、專家、學者等,青島市政府法制辦副主任馬耀青同志主持了會議。《青島市建設工程材料管理條例》的立法目的是加強建設工程材料的監(jiān)督管理,保證建設工程質(zhì)量。與會人士普遍認為該《條例》的制定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并對該《條例》(征求意見稿)提出了中肯的意見和建議。我院王金堂教授針對《條例》中建設工程材料的備案范圍、工程材料監(jiān)督檢查法律關(guān)系中各方的責任設定、新型建設工程材料的法律地位等問題進行了發(fā)言。